今年起 不及格 要補考
七大領域至少四項及格 才有畢業證書
國中小學生預定103學年度起實施補考制度,每學期結束時學科成績不及格就要補考,領取畢業證書的門檻也趨嚴;原本國中小畢業生七大學習領域只要三領域及格,就可拿到畢業證書;但從目前讀小三、國三的這屆學生開始,必須四領域及格才能領到畢業證書,否則只能拿結業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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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小學生領取畢業證書的條件,原本規定缺曠課不超過總上課時數的三分之一、操行成績功過相抵後未滿三大過,以及三大學習領域成績在丙等(60分)以上就可以;但這麼寬鬆的規定,造成只要健體、藝術與人文、綜合三個領域及格,學科成績都不及格,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。
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組長許麗娟說,及格領域更從三個增為四個,是為了重視國民教育的基本能力。
據評估調高標準後,無法拿到畢業證書的國中畢業生至少提高一成以上,有必要建立預警及補救配套措施;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國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,新增「補考」的規定,等教育部部務會議通過後,預定從已經開學的103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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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麗娟表示,為了幫助學生都能順利拿到畢業證書,必須每學期都預警,因此新增國中小學生每學期領域成績不及格須補考的規定,在補救教學後進行補考,再從原始成績或補考成績「擇優採計」。
許麗娟說,補考的目的在協助學生有補救和進步的機會,至於補考的時間原則會在寒暑假期間進行,但教育部只訂成績評量準則,各縣市可自訂補充規定。因為國中小是義務教育,沒有留級制度,因此學生即使拿不到畢業證書,也不會影響後續升學。
另外,目前國中小學生若定期評量(段考)請假缺考需要補考,但補考成績怎麼打,各縣市做法不一,有縣市補考成績打八折,造成家長抗議,教育部統一規範缺考後補考成績以「實得分數」計算,不能再打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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